歐洲地區(qū)批準的基礎,根據標準協(xié)會 CENELEC,CE 代表Conformité Européenne。CE 標志是在歐盟內銷售產品的先決條件。相關的產品組和技術領域包括,例如,有源植入式醫(yī)療設備和設備的電磁兼容性。
作為我們服務的一部分,我們?yōu)槟峁W洲市場的完全認可。我們在自己的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測試,我們經驗豐富的認證團隊(包括指定機構)為您以 CE 標志進入歐洲市場鋪平道路。
歐盟無線電和電信產品的合格評定
要獲得 CE 標志,采用無線電技術的產品必須滿足歐洲無線電設備指令 2014/53/EU (RED) 規(guī)定的要求。該指令為所有采用無線電技術的產品設定了法律框架。定義的關鍵要求是健康和安全、電磁兼容性和無線電頻率的有效使用。向歐盟市場供應這些產品的制造商和供應商必須通過提供基于技術文檔 (TD) 或合格聲明 (DoC) 和 CE 標記的型式檢驗來證明符合 RED。
根據定義,基于 EN 標準(歐盟)的認證僅提供進入歐盟市場的機會。因此,有必要對適用于其他市場的無線技術產品進行獨立認證。然而,測試工作是可控的,因為大量市場準入法規(guī)都是基于 CE 標志的要求。因此,結合FCC 認證,已經涵蓋了國際市場批準的大量要求。
公告機構在 CE 標志方面的作用
在根據 RED 的歐盟認證范圍內,我們建議與公告機構合作。作為歐盟委員會指定的獨立組織,公告機構執(zhí)行必要的合格評定并為制造商提供支持,尤其是在沒有統(tǒng)一標準適用的情況下。公告機構代表申請人執(zhí)行符合性程序,并可以驗證評估和相應的型式試驗。
當偏離協(xié)調標準或不存在協(xié)調標準時,公告機構可以定義特定測試并幫助定義適當?shù)臏y試計劃。在非統(tǒng)一(特定國家/地區(qū))頻率范圍的情況下,它可以幫助選擇合適的頻段,以便制造商可以將其產品推向市場。
指定機構可以根據 RED 處理歐洲經濟區(qū) (EEA) 國家的必要批準,并根據提交的文件準備型式檢驗,并在積極的情況下頒發(fā)型式檢驗證書。
作為各種歐盟指令的公告機構,我們可以在 CE 標記過程中為您提供支持,并幫助您進入歐洲市場。盡管允許自我聲明程序,但某些產品需要指定機構進行獨立測試或認證。
CE 標志是否僅在歐洲有效?
對于在歐洲上市,根據 RED 的符合性聲明以及由此產生的 CE 標志應用是必不可少的。此外,還有多個國家已經全部或部分采用RED的基本原則作為批準具有無線電技術的產品的要求。因此,歐洲地區(qū)的批準是潛在的進一步國際市場批準的理想起點。
指令 1999/5/EC (R&TTE) 以何種形式對 CE 標志仍然有效?
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起,指令 2014/53/EU(RED – 無線電設備指令)取代了之前的指令 (1999/5/EC)。從 2017 年 6 月 13 日起,RED 用于無線電技術產品的 CE 標志。
屬于 RED 范圍的產品有哪些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定義如下:
保護人類以及家畜和農場動物的健康和安全(第 3.1 (a) 條)
足夠的電磁兼容性(第 3.1 (b) 條)
有效和高效地使用無線電頻率(第 3.2 條)
如果制造商的符合性 CE 聲明在歐洲有效,那么在測試室進行符合性測量的目的是什么?
通常,測量結果是發(fā)布符合性聲明的基礎,因為它們涵蓋了 RED 第 3 條的基本要求。當然這些測量也可以由制造商進行。但是,出于質量保證(第三方意見)的原因,我們建議讓獨立的測試機構參與最終的一致性測量。
RED -EMC 和 EMC -EMC 有什么區(qū)別?
“RED-EMC”與“EMC-EMC”在原則上僅略有不同 - 要執(zhí)行的測試通常是相同的,并且抗擾度可能會改變(例如 EMS 場測量:10V/m 而不是工業(yè)用 3V/m應用)。對于所謂的“組合設備”,可以應用兩個指令的標準,具體取決于設備。